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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不负绝对保障义务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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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判定物业管理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应结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不负绝对的安全保障义务,这一义务重在履行过程,只要谨慎、善良地履行了法定和约定之义务,即使不能阻止损害结果的发生,物业管理公司也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作者 李超 刘彤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78-80,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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