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裁判要旨】将继承法第八条、第二十五条和继承法司法解释第32条结合起来理解,因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这里的继承权纠纷,是指享有继承权的自然人身份有争议情况下,才适用二年的诉讼时效。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之间并无继承权有与无的争议,在处理被继承人遗产时,不论间隔时间长短,都应当按照共有财产析产的法律关系来处理,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采取欺诈等手段将被继承人的遗产过户于一人名下.并不能简单地认定系争房屋就是名义产权人的个人财产,而应视为代表共有人登记取得的产权证明。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55-57,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