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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氏死亡后,医疗机构可直接向事故责任人求偿医疗费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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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本案受害人为无名氏,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经送医疗机构抢救无效死亡且无法找到其继承人。医院作为医疗费的债权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可以向事故责任人、保险公司行使医疗费求偿权。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61-64,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吴学军.“本所吴学军律师胜诉‘无名氏案'”,http://www.fajunlf.com/info.asp?id=534,于2009年11月16日访问.

同被引文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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