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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2010年第16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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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为了规范废金属、废塑料和废纸的进口秩序和企业申报进口方式,促进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发展,海关总署发布了2010年16号公告。公告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对部分进口的废金属、废塑料和废纸分类目录和申请报关方法进行调整,收货人及其代理人需按照本公告附件所规定的需求向海关申报并填写报关单。
作者 关新
出处 《中国轮胎资源综合利用》 2010年第4期13-13,共1页 China Tire Resources Recyc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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