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有害的反应。”由于科学技术水平有限,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在所难免。据国内外有关文献报道,住院病人发生不良反应的几率为10%~20%;住院病人因药品不良反应死亡者占0.24%~2.9%;因药品不良反应而住院的病人占0.3%~5.0%。药品不良反应已经逐渐成为困扰人们健康的不良因素,由其引发的不良反应损害补偿问题也成为当今重要社会问题之一。
出处
《上海医药》
CAS
2010年第5期224-225,共2页
Shanghai Medical & Pharmaceut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