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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乡镇的“4+2”工作法实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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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2"工作法源于河南省邓州市近年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实践,其具体内涵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和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出处 《人大建设》 2010年第5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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