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汕头市精神分裂症患者就诊延误及其影响因素。方法对就诊于医院的165例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其家属进行问卷调查,就诊延误定义为≥2个月的时间没有就诊于医疗机构。结果165例患者中,仅53例(32.12%)在出现明确的精神症状1个月内到医疗机构就诊,96例(58.18%)就诊延误≥2个月,8例(4.85%)≥3个月;8例(4.85%)≥6个月。影响患者就诊延误的主要因素是起病缓慢、首发症状以阴性症状为主、文化程度低、求救于迷信活动和非专科医院、没有稳定的婚姻关系。结论汕头市精神分裂症患者存在严重的就诊延误。针对就诊延误的影响因素,应通过健康教育和精神障碍筛查等手段提高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就诊率。
出处
《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158-159,共2页
Journal of You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