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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校园成为孩子们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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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二三岁,花季一般的年龄,本是人最无忧无虑的岁月,是人在书海中遨游畅想人生的最美丽时光。可是案例中的小娜因不想上学,竟然自我导演“劫持案”。回想自己那个年代,想上学却因无钱而四处奔波,因能借阅一本心仪的书而秉烛夜读。
作者 龚清平
出处 《好家长(青春期教育)》 2010年第5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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