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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接受客观环境在一场俱乐部3.5级别单打比赛的首局,我为了救回一记大角度的斜线球,不顾一切冲向球场侧面的挡网,虽然将球打了回去,但由于速度太快没有停住,我的脚蹬了挡网,并且为了不让脸贴在挡网上,手中球拍也脱手了。之后我抓起球拍迅速跑向来球,但是没有及时救到球。我的对手说挡网是场地的一部分,我并不同意这个观点,因为如果没有挡网碍事,我可以跑回来继续打这一分,因此这分应该重赛。我俩谁说的对呢?
出处 《网球》 2010年第5期125-1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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