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从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出发,从确保公平教育的高度提出要“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在第十章“特殊教育”部分,从三个层面对特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行了科学的规划;适应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2010年3月教育部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订工作,这些都体现了国家对特殊教育的关注和重视。
出处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5-5,共1页
Journal of Jilin Provincial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