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做义工是当前国外及港台地区公民社会服务的普遍形式,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我国开展的志愿者活动与其具有相同的性质。事实证明,这种义务服务形式是提高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在目标、内容、方法等方面与活动德育课程不谋而合。这说明高校在进行活动德育课程的编制和设计中,将这种业已存在于部分青年中的志愿服务行为推而广之,纳入课程范围,作为活动德育课程的基本形式,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出处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28-29,共2页
Journal of Jilin Provincial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