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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事故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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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10月26日,我将自己的摩托车卖给同事王某,后王某又将该车卖给李某,车辆在买卖过程中均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车辆均已交付给对方。2010年3月19日18时许,李某的弟弟在未获得李某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驾驶该车将他人撞成重伤。现在伤者家属把我和我同事王某均告上了法庭,请问我和我同事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出处 《女性天地》 2010年第5期63-63,共1页 Woman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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