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富阳市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的实践和思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有效化解各类承包经营纠纷,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富阳市农办自2006年9月被农业部、省农业厅、杭州市农办确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单位,三年多来,富阳市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建设、规范程序、审案质量、
出处 《浙江现代农业》 2010年第2期38-40,共3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