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10月18日,新华社一则鞍山市教育局原局长闫海涛因受贿被判13年有期徒刑的电讯,揭开了一起沉寂一年之久的贪腐要案的隐秘面纱。
颇惹外界关注和猜疑的是:闫海涛这个拥有着“法学博士”学位的教授,缘何知法犯法?这位36岁就公选当上师范学院院长、38岁荣升教育局长的“政界新星”,又是如何在光环掩映下一步步“陨落”,并走上人生不归路的呢?
记者费劲周折,终于采访到了这起被当地一直刻意“雪藏”的案件,为您独家解密——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0年第5期43-4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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