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公司结构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是公司治理的目标之一。在对不断爆发的金融危机的反思下,关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治理逐步进入研究者的视野。在实践中,金融机构治理研究多是从经济学、管理学等视角进行研究。但通过对商业银行公司的特殊性及存款人参与商业银行治理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从经济法的角度,可以建立存款人适度参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机制,使商业银行公司运营风险得到适度降低,保护存款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出处
《长沙大学学报》
2010年第3期25-27,共3页
Journal of Changsha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