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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正式行政区管委会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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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目前存在大量经济技术开发区类、自然保护区类、行政管理区类的非正式行政区,其管理委员会有着类似政府的管理职能,但却不享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合法化政府地位。通过正式行政区的对比,非正式行政区管委会的主体地位应定性为政府的"派出机关"。因此,除自然保护区外,经济技术开发区类、行政管理区类的非正式行政区都最终会过渡到地方人民政府。
作者 徐寅杰
出处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2期34-35,共2页 Journal of Huna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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