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基础地位得不到充分巩固,美国、日本、欧盟等国一直注重通过立法来保障农业的基础地位,因此值得我国借鉴。在指导思想上应该淡化政策作用,实现农业基础地位保障法制化;完善配套法规,实现农业基础地位立法体系化;树立全新观念,实现维护农民利益目标明确化。具体的法律完善路径是通过制定农业投入法、农村财政转移支付法、农业补贴法、农民权益保护法等以保障农业的基础地位。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4-18,共5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重庆市教委软科学项目<城乡统筹背景下重庆市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研究>(项目编号:KJ0901014)
重庆市首届高校创新团队<新农村建设中的经济法制创新>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