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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中的“明知故犯”及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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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般来说,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原因可大致归为4类,即事故的4M构成要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危险性和管理漏洞。国内外大量的事故统计结果表明,在企业所发生的事故中,70%—75%是由于劳动者的不安 全行为,即操作行为发生错误或违章作业所引起的。
作者 邓苗
出处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0年第4期51-5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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