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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内部交易损益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基于联营及合营企业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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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集团内部母、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因销售商品,在期末尚未向外界出售所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从单个企业而言,由于母公司和子公司均是独立的法人,当它们之间发生存货销售业务时,销售公司的账上确认销售利润或损失。但从企业集团看,只要内部交易的存货尚未向外界出售,损益就多计了。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0年第5期73-7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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