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权法第89条对通风、采光和日照的相邻关系作了规定,文章通过运用法经济学的方法,对物权法第89条及其所调整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关系进行了分析。针对物权法第89条规定过于原则和缺乏救济方式的不足,文章区分不同情形,将科斯定理及其衍生出的财产法则和补偿法则应用到案件中。在交易成本较低的案件中,即涉及的交易当事人为两方且不涉及到双边垄断造成的高交易成本时,应适用财产法则;在交易成本较高的案件中,即涉及的交易当事人众多或涉及到双边垄断造成的高交易成本时,则适用补偿法则。
出处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2期74-77,共4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