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管县"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宪法存疑、立法缺位、法理念及法理的冲突、法律规则冲突等法律困境,导致了地方府际法律关系的冲突。解决地方府际法律关系冲突的路径包括修改宪法、修改或制定法律、制定规章以及制定法规。结合当前"省管县"体制改革的目标与现状研究表明,制定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是最优的解决路径。
出处
《黑河学刊》
2010年第5期30-32,共3页
Heihe Journal
基金
作者主持的浙江省哲社规划课题"省管县体制改革的合法化路径探讨"(09CGZZ004YBQ)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