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评价维思通治疗儿童精神分裂症的疗效,我们对按ICD—10及CCMD—2—R诊断标准诊断为儿童精神分裂症的11例患者进行了为期12周的研究。维思通剂量为每天3~5mg,评价指标为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评定时间为治疗前、治疗第2周、治疗第4周和研究结束时。对于PANSS量表总分在研究结束时较治疗前降低20%或以上者视为有效病例。对PANSS总分和各因子分在治疗过程中的变化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显示11例病人中9例(81.82%)有效,在治疗第2周,病人的PANSS总分、阳性、一般精神的病理、思维障碍和偏执/好战因子分与治疗前相比具有显著性好转,病人的阴性及反应缺乏因子分也从第4周开始改善,说明维思通是一种治疗儿童精神分裂症的有效药物。
出处
《山东精神医学》
1998年第3期26-28,共3页
Shangdong Archives of Psychia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