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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质押贷款应取得借款人欠税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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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来,各种以财产抵押、质押为担保形式的贷款因其安全、便捷得到了广大用款人和各金融机构的认同,在各商业银行发放的中小额贷款中占据者相当大的比重。但银行在进行抵押、质押合同审查时,往往忽视了对借款人欠税情况的调查,致使取得的抵押权、质权有时不能到得充分的保证,增大了贷款的风险。
出处 《金融纵横》 2002年第6期56-56,共1页 Financial Perspectives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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