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第十五次全军院校会议后,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颁布实施,这既是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军干部政策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军队院校教育发生了新的变化,在军官培养方式上,由过去学历教育(包含专业教育)院校实施4年一次性完成模式,转变为学历教育与军事任职教育分段实施的“4+1”培养模式,即先在军队学历教育院校或地方普通高校完成大学4年的本科教育,再根据任职岗位需要分流到相应的军队院校完成一年的军事任职教育,使培养出来的人才,不仅具有宽厚的科学文化基础,还具有较强的岗位任职能力,以更好地适应部队建设长远发展的需要。
出处
《新华月报》
2010年第10期137-137,共1页
Xinhua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