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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工地倒车致人死亡如何定性——兼谈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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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犯罪嫌疑人王某超没有驾驶资格。以个人名义在施工工地从事拉运土方工作。2009年9月14日下午3时许,王某超驾驶一辆改装的解放牌报废汽车在某施工工地上卸载土方倒车时,因对周围情况观察不周,致使汽车左后轮将指挥其卸土的工人刘某勇轧倒,后刘某勇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作者 冯承远
出处 《天津检察》 2010年第2期38-39,46,共3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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