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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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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销财务费用。这里,实际利率是指具有类似信用等级的企业发行类似工具的现时利率,
作者 金永
机构地区 海南师范大学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23-24,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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