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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机关责令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研究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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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行政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支付报酬等义务的权力,而且用人单位逾期未履行的,行政机关可责令其承担惩罚性的民事责任。这种立法安排存在法理上的障碍,值得商榷。行政机关责令当事人承担惩罚性民事责任的行为具有行政裁决和行政制裁的双重属性。目前,我国应该适当调整劳动监察的事项范围,完善用人单位民事责任的实施机制,可以考虑建立行政机关代表诉讼制度。
作者 谢增毅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11-117,共7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实证研究(09SFB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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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8

二级参考文献25

  • 1孔祥俊.论工商行政管理中的行政裁决制度[J].工商行政管理,1997,0(13):23-27. 被引量:1
  • 2胡建淼."其他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研究[J].法学研究,2005,27(1):70-81. 被引量:129
  • 3周佑勇,尹建国.我国行政裁决制度的改革和完善[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06,21(5):32-39. 被引量:30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3条.
  • 5李希琼,王宏.《甘肃:法院废了人大法规?》,载《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9月5日.
  • 6杨解君.《秩序·权力与法律控制--行政处罚法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版,第53页以下.
  • 7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行政法室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法律出版社1996年4月版,第14页以下.
  • 8洪家殷.《第十四章:行政制裁》,载翁岳生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9月版,第823页.
  • 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26条
  • 10建设部于2003年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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