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及归责事由——以《侵权责任法》“产品责任”章的解释论为视角 被引量:46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是生产者和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等不是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事由都是无过错责任,两者对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以其存在过错为前提,在其中一方向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另一方追偿,这种追偿是最终责任承担意义上的追偿,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所承担的不是连带责任,而是不真正连带责任。
作者 高圣平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2-9,共8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疑难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08JZD0008)的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3

  • 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技术局法函(1993)345号).
  • 2詹森林.《民事法理与判决研究(四)》,元照出版社2006年版,第85页,第91页,第92页.
  •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Z].,..
  • 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46-47页.
  • 5林诚仁.《民法债编总论(上)》,2001年作者自版,第322页.
  • 6Taschner/Frietsch,Produkthaftungsgesetz und EG-Produkt-haftungs-richtlinie, 2.Aufl, 1990, §4 Rn 62.
  • 7Kullmann, Produkthaftungsgesetz,4.Aufl,2004,S.141,§4 ,IV 2 c.
  • 8Erman-Schiemann, BGB, 11. Aufl,2004,Bd II,§4 Rn5.
  • 9邱聪智.《庞德民事归责理论之评介》,载邱聪智著.《民法研究(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4页.
  • 10《产品质量法》第1条.

同被引文献411

引证文献46

二级引证文献530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