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论体系就是依据犯罪成立的条件及其形态按照一定的顺序所组织的关于犯罪一般理论的有机整体,它是认定具体危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理论系统。犯罪论体系因具有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两方面的重要作用和功能而具有重要意义,在学界存在着众多理论与学说。随着贝林格构成要件理论的提出,在以罪刑法定原则为基础宗旨的刑法当中,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成为成立犯罪的第一要件,因此,犯罪论体系也应当以近代刑法的基本原则为基础而加以展开。
出处
《知识经济》
2010年第9期23-24,共2页
Knowledg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