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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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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在支持海西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赋予了福建先行先试的权利,真切希望能够继续从深化经济、财税体制,法规制度、税收政策、精简机构及费改税的改革等5个方面入手,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新的动力。
作者 谢鹏志
出处 《政协天地》 2010年第4期39-4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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