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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改居”亟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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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改居”乱像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农民到城里就业,一些从地图上逐步消逝了的村庄,通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和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由村委会改为居委会,使传统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化为现代企业的股东,村民转化为城市居民,本来是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过程。但是,在一些地方,伴随着“村改居”过程的,并不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作者 曹国英
出处 《乡镇论坛》 2010年第13期9-1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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