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德格尔在其后期哲学中区分了作为das Geistige的精神和作为das Geistliche的精神:前者指柏拉图-基督教式的形而上学的或存在-神学的精神,后者指非形而上学的、去基督教化了的精神。海氏把后一种意义上的精神解释为火焰之燃烧、道路之开辟,认为它先于柏拉图-基督教的精神,并使后者得以可能。它是海氏要返回去的前-本原的本原。但德里达认为,海德格尔要回到的这种精神仍是基督教的真理。德里达把海德格尔的精神再次基督教化。但德里达也许并没有看到,海德格尔后期对于精神的思考已经引入了某种新的东西,某种不可以再基督教化的东西,那就是关于"道路"或道路之开辟的思想。总之,本文包含了三个针对"精神"的反思,即海德格尔对于传统西方之精神本质的反思,德里达对海德格尔的反思的反思,以及此文作者对于德里达的反思的反思。
出处
《世界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55-67,共13页
World Philosophy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青年项目《海德格尔哲学中的“精神与时间”》(批准号:07YC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