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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百姓感受法律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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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六年前,当国家赔偿法通过时,许多媒体称之为"中国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应该说,这样的评价恰如其分。因为在现代社会,实体权利总是对应于特定的救济制度,并以其作为最终的保护手段。所以,两者总是相伴而生,没有救济,便没有权利。在一个权利备受关注和尊重的时代,以权利救济作为主要内容的国家赔偿法的出台,就注定要成为法制建设中一个标志性的事件。
作者 汪铁民
出处 《中国人大》 2010年第9期1-1,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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