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广东:鼓励实名举报 承诺限时办结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4月1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行。《办法》规定,举报人实名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将得到优先办理、及时反馈以及限时办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署实名举报须进行“二次反馈”:一是受理情况反馈,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10年第3期122-123,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