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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上人格平等与身份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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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俊驹、童列春在《河北法学》2009年第11期撰文认为,人格平等与身份差异共同构成人身法制的基础,两者均不具有无条件的合理性,只在特定条件下符合自由、效率、公平等价值取向。两者在各自的固有领域中发挥功能,彼此兼容、互补,从不同方面满足个人生活与社会秩序需要。
出处 《公安研究》 2010年第5期92-92,共1页 Policing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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