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补强证据规则的程序地位在整个补强证据规则理论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地位,厘清补强规则的理论问题,有必要对其程序地位进行研究。阶段化的审理结构和二元制的审判组织体系使以英美法系国家为视角的研究,具有更加清晰的属性。通过对英美补强规则的依据及程序适用的研究,可以断言补强规则应当属于证据能力规则,而不是证据评价规则。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67-74,共8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的课题<民事证据评价制度研究>(课题编号2009045129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