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高对于"特定关系人"的司法解释和《刑法修正案(七)》所提到的"关系密切人"适用标准不统一,给司法实践和理论带来了困惑。我国应该对"关系人"统一标准,取消"特定关系人"的称谓,统称"关系密切人"。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30-132,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基金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HSK07-08D85)研究成果之一
安徽师范大学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160-720906)"刑法典罪刑的系统化研究"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