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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实施医保门诊统筹和大病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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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门诊看病统筹、住院报销提高、大病互助补充、困难分类救助”的医疗保障改革思路.成都市从今年4月起实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两项医保新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后.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报销范围的费用按30%的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累计可报销200元。
作者 范涛 包小童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0年第4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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