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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融机构下乡可享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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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试行意见》规定,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创新试点工作,在落实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由当地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同时,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异地设立分支行,对新入驻的金融分支机构,各级政府均可列入招商引资项目范围享受当地优惠政策。
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2010年第5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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