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合同法》以专门的章节就非全日制用工制度所涉及的计酬方式、计酬标准、工作时间、合同履行、工资支付周期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确立了劳动法保护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价值取向。然而,通过对这一制度进行纵深和细致的思考和反思,非全日制用工在合同的解除、社会保险缴纳等多各方面的制度设计都背离了劳动法的初衷。为了更好地维护这一部分的劳动者权益,需要对这一制度进行完善。
出处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0年第1期110-111,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