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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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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10年4月1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层数、空隙率和成本等3个指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分别是包装层数应在3层以下、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同时,
出处 《印刷技术》 2010年第10期3-3,共1页 Printing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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