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权残缺、流转受限的农村住房产权制度,在实践中带来许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的推进,必须对其进行改革。基本思路是:不改变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完善宅基地用益物权权能,赋予农村住房完整产权,允许其自由流转,渐次形成城乡统一的房地产市场。
出处
《理论界》
2010年第5期10-11,共2页
Theory Horizon
基金
2009年度辽宁省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课题"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的农村住房产权改革研究"
编号为2009lslktjjx-04
2009年沈阳理工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专项基金课题"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的农村住房产权改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