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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妹婚姻,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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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邱某与邻村的毛某是表兄妹。1986年,在双方父母撮合下,邱某与毛某领了结婚证。婚后,两人生育了3个儿子。近几年,毛某有钱后渐渐地要求与邱某离婚,但邱某死活不肯,毛某便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发现,邱某与毛某本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法律明文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为此依法判决其婚姻无效,并依法予以解除。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下半月)》 2010年第5期50-50,共1页 Country Agriculture Farmers
关键词 婚姻 法院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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