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向购买是指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出现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上市公司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交换非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合并的一种方式。为此,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和《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两个文件,对反向购买的确认和计量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在合并后,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上市公司一方因其生产经营决策被参与合并的非上市公司一方控制,发行方虽然为法律上的母公司,但其为会计上的被收购方,故此类企业合并通常被称为"反向购买"。反向购买使得非上市公司借助上市公司实现上市并公开募集资本。本文拟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探讨反向购买下的合并财务报表如何编制。
出处
《商业会计(上半月)》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19-20,共2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