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与前景,在分析比较国际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在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定义方面,应提升其法律级次、放松对营利活动的限制;在免税模式方面,在区分公益与互益组织的基础上,采取区别征税模式,并采用可操作标准界定有关经营与无关经营收入;在免税资格认定方面,在非营利组织定义的基础上,增加免税资格条件,并建立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9-25,共7页
基金
教育部"211工程"三期子项目"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学科平台建设"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