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尤其是2007年,小产权房及合法性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如果从新制度经济学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来考察,小产权房的产生完全契合其基本假定和过程,是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但是,这种诱致性制度变迁所最终形成的制度安排要受到政府态度、现行法律制度惯性、意识形态刚性和集团利益冲突等因素的制约。因此,小产权合法化诱致性制度变迁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出处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18-122,共5页
Journal of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