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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胎需符合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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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中规定: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均是一千万人口以下的少数民族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出处 《农家之友》 2010年第9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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