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投资利益是由于投保人投资于资本市场并持有投资组合单位而产生的相关合法权益。从法律关系的微观角度看,保护这一投资利益是投保人风险承担的逻辑延伸,是投保人信息弱势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投资连结保险法律属性的本质需要。从保险市场发展的宏观角度看,保护这一投资利益是投资连结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依赖,是保险公司运营规范的应然选择,也是基于保险公司直接收益与投保人的账户表现脱钩的本源悖论的必然结果。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34-138,共5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