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6月以来,海峡两岸实现了"大三通",大陆居民可以进入台湾岛内旅游观光。2009年4月,海协会与海基会签署了两岸金融合作协议。2009年11月,两岸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银行、证券和保险监管合作备忘录。两岸关系出现了积极变化,为福建与台湾地区经贸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大环境。在国务院大力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赋予福建对台经贸合作先行先试的政策下,福建应充分利用区位优势,进一步拓展闽台产业合作,促进福建经济发展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
出处
《福建金融》
2010年第5期27-29,共3页
Fujian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