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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规定:干部引咎辞职2年内不得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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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干部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1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2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2年内不得提拔。
出处 《辽宁人大》 2010年第5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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